2006年6月1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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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远的约会
口述 徐水道 整理 汪嘉林

  徐水道老人今年已经76岁了,是土生土长的宁波鄞州区洞桥镇人。虽然他文化程度不高,浑身却散发出浓浓的历史气息——无论是家里的陈设还是平时说话,都和文物有点关系。
  这也难怪,他已经做了30年业余文保员,经他之手上交给国家的文物多达500余件,其中40件属珍贵文物。
  尽管如此,老人并不满足于目前的“工作业绩”,还是时常会背起大麻袋,去河滩、砖瓦厂、工地、废墟……寻觅他心中的宝贝。

  很多人说我傻,这么多的文物,只要留下那么一两件,马上就可以成为百万甚至是千万富翁,生活也不会像现在这么拮据了。虽然他们是为我着想、是好意,但我还是不能认同。我一直觉得,只有国家发达了,我们老百姓才会有好日子过。是共产党解放了全中国,让我们翻身做主人,人应该心怀感恩之情的。所以,这么多年来我积极收集文物然后上交国家,除了是在尽公民的义务外,更多的是在表达一个普通农民对国家的感激。
  其实,要做好文保工作对我来说是蛮困难的。我从小就在地主家干活,没什么文化,即使是一件非常珍贵的文物放在我面前,我也不识货啊。
  记得10多岁时的那天,我像往常一样在地里干活,突然锄头碰到了一样奇怪的硬东西——那东西刚碰到时似乎很硬,然后好像又马上碎了。于是,我又轻轻地用锄头往旁边刨了几下,嘿,这玩意儿好像还不小啊。
  当时正是抗日战争的时候,我还以为是挖到地雷了,就马上告诉了母亲。母亲听了我的描述后觉得不可能是地雷,大胆地把那个“硬物”挖了出来。原来那是个土制的陶盆,看上去和家里用的没什么两样,盆沿还被我的那一锄头给锄破了。
  那时候,地里挖出来的东西都得归地主。虽然在我看来那只是个不值钱的破陶盆,哪里知道,“地主老爷”却把它当成宝贝,还马上叫我在发现这个陶盆的地方继续挖,看看有没有其他东西。他再三叮嘱我,挖的时候要小心,挖出来的东西都要交给他,不能私藏,否则要打断我的腿。
  后来,这块地里也没再挖出什么东西来。当时我很想不通,地主家里有那么多粮食、那么多金银珠宝,为什么对这么个破盆这么感兴趣?还是一些年长的工友告诉我:“这叫文物,是古代人用过的东西,反正能值很多钱。”
  就在这种似懂非懂的状态下,我第一次接触了文物,但对这件事的记忆很快就被越来越繁重的劳动淹没了。

  解放后,我当上了村里的文艺宣传干事,每个星期都要组织村里人开展歌咏比赛,要不就在村与村之间搞个劳动竞赛。没想到,这样的工作经历让我后来有机会再次和文物扯上了关系。
  转眼到了上世纪70年代末,鄞县文管会(现鄞州区文物管理委员会)主任周生望找到我,说鄞县自古就是繁华地,有很多文物散落在民间,现在需要有人将这些文物尽快收集起来交给国家妥善保管。由于我从解放初就开始搞文艺宣传工作,所以文管会希望我来做文物的收集工作。
  工作是接下来了,可我心里其实没底——究竟什么才是文物?我只知道地主家地里挖出的那个破陶盆算是文物,可那也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。后来,在周生望的指点下,我到余姚河姆渡遗址参观学习。在那里,我看到了6900年前的稻谷,看到了几千年前人们用于生产、生活的工具。原来,这就是文物!
  对文物有了感性认识,我马上想到了同村老朱家里的那只药葫芦。据老朱说,这只药葫芦是祖传的,有上千年的历史。于是,接下来的参观我就有点心不在焉了,一直惦记着回去要和老朱好好谈谈。虽然周生望提醒我参观得仔细些,将来才能在文保工作中做出好成绩,可我还是提前一天赶回去了。
  我几乎一路小跑着到了老朱家,他正在家门口干活,看我这么急匆匆的反倒糊涂了。我把来意一股脑儿地和他说了一边,他却为难了,说这葫芦是家里祖传的,怎么能交出去呢?这样做会对不起老祖宗的啊!
  其实,那时候这只药葫芦就挂在老朱家的蚊帐架子上,已经落满了灰尘。如果它真是件宝贝,只有交给国家才能得到最妥善的保管啊。我决心要好好做做老朱的思想工作。
  我和老朱本来就是好朋友,知道他“吃软不吃硬”,就去买了3两烧酒和一些花生米,午饭时和他边吃边聊。我从日本鬼子侵略我们那会儿说起,一直说到现在,一番忆苦思甜下来,我又接着说:我们那时候过的叫什么日子啊,不都是共产党解放了我们吗?所以啊,现在国家有了需要,你也应该做出点牺牲。
  那天,我们说得很多,从中午一直谈到下午3点多钟,老朱终于把那只药葫芦小心翼翼地交给了我。看着那只祖传的药葫芦,从来都是乐呵呵的老朱居然流下了眼泪,他觉得,虽然自己有点对不起祖宗,但为了国家的利益,管不了这么多了。
  生怕夜长梦多,我连夜把这只药葫芦交到了周生望手上,他没想到我这么快就投入了工作。一个多星期后,鉴定结果出来了,这只药葫芦距今已经有1600多年的历史,充分反映了当时鄞州地区民间医药事业的发展情况,是一件不折不扣的珍贵文物。后来,这只药葫芦进了宁波市博物馆。

  不过,直接从村民家里收集到的文物并不是很多,大多数时候还得靠自己背着麻袋上石矿、下河滩去找。
  1983年,洞桥镇后山要建个石矿,我觉得这肯定是个“寻宝”的好机会,矿还没建,我就天天去察看地形。根据我的观察,虽然这座山较陡,但山坡上面还是比较平整的,水土也较为丰盈,这样的地方古时候极可能有人居住,或许是古人的墓地。
  其实现在看来,在这种地方建石矿是不对的,会破坏生态环境,但那时我天天盼着石矿能尽早建起来。在等待石矿建起来的那段时间我也没闲着,一有空就往家旁边的建筑工地、砖瓦厂跑。
  那年夏天,天气挺热,已经跑了一个上午的我原本打算在家睡个午觉的,可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,想想还是出去跑跑吧。见我背着麻袋又要出门,老婆子急得直喊。呵呵,幸好那天她没能拦住我,那次出去我收了面护心镜回来。
  那是一个新开工的工地,我老远就看见有一群人围在那儿议论什么,就凑上去看了看。有人告诉我挖地基的时候挖出了一个“怪东西”,铜的。我接过来掂了一下,觉得有些沉,那东西中间的一大片似乎打磨过,四周雕刻着鸟兽图案,非常平整。
  我正想着该把它收起来让文管会鉴定一下,旁边就有人喊了一声:“这大概是文物吧,我们应该叫专家来看看。”我连忙拿出了文保员的工作证,让他们把这个“怪东西”交给了我。
  后来经过鉴定,这是一面护心镜,也有三四百年的历史了。
  这边正在等着护心镜的鉴定结果,那边石矿也开工了。那炸药真厉害,几下子就把四分之一的山体变成了石料,原本藏在山体里的东西也都露了出来。
  我每天带着一把短柄锄头过去,东敲敲西挖挖。有天,我突然发现一块石头有点特殊——它的形状特别有规则,下端锋利,像一把斧头。我突然意识到,这不就是一把石斧吗?这东西我在河姆渡遗址是看到过的呀。
  我知道石斧这种东西肯定很珍贵,兴奋得一路小跑把石斧送到了文管会。后来周生望告诉我,这把石斧有4000多年历史了,属于国家一级文物!

  但有的时候,经济发展也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,对这一点我深有感触。上世纪90年代开始,我收集文物就不那么顺利了——很多工地老板甚至是围观者都会向你来收钱,否则就甭想把文物拿走。
  记得有一次,在一处建筑工地里我发现了一块石碑,石碑上面密密麻麻地刻了很多字,凭着这么多年文保工作的经验,我马上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件不可多得的文物。但当我叫来人要把这块石碑运到文管会时,工地的头头却出来阻止,他说石碑是在工地上发现的,理应归工地所有,如果我要把石碑运走就得按石碑上的字数给钱,一个字100元。我数了数,有800多个字呢,这老兄还真会算!
  我苦口婆心地劝他,可他始终坚持少一分钱都不行。我也来气了,马上把这件事汇报给了文管会,后来好像公安都出面了,终于将这块石碑运回了文管会。
  后来,像这样的事多了起来,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时候,还出现了倒卖文物的贩子——他们一手从村民手中以极低的价格买进真文物,另一手又高价卖给村民那些看似精美的假文物。
  根据那时候的文物保护法,除了文物保护部门指定的单位外,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经营文物收购业务。那段时间,我不光做好文物的收集工作,普及文物知识,还多了个心眼要打击那些黑心的文物贩子,每当看到陌生面孔总会多打量一番。
  一次在村口,我看见一个30多岁的年轻人在那儿站了好一会儿,就上去问了问,他说是在等朋友。可是到了下午,他居然找到我家来了,还神秘兮兮地拿出一大把银元,说他这儿有些好东西想和我交换。
  我当时就觉得他是个文物贩子,但无法确定他拿出来的银元是真是假,要是就这样把他轰走了,说不定让真正的文物流失了。于是,我谎称外面有点事情,便出门找了部公用电话把这事儿和文管会的同志说了。那时候,社会上打击文物贩卖的力度也蛮大的。很快,文管会的工作人员和两名公安就赶来了。
  果然不出我所料啊,经鉴定,这家伙随身带的所谓银元其实全是假货,是用锡做的。
  2002年10月,新的《文物保护法》开始实施,那年我已经72岁了。从那时起,我就随身带着这部法律,时不时拿出来给别人看看。我总是这么想,文物保护工作还得靠大家一起努力才做得好,毕竟这么多文物散落在外,光靠一个人的力量似乎太单薄了。